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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台州温岭联合惩戒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2022-11-22 13:42 来源:中国食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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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向严重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江某某制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这是浙江省人民法院和市场监管局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首个案例。

    2020年1月,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检查江某某的奶糖加工厂,当场查获假冒“大白兔”“喔喔”“金丝猴”的糖果263箱,未售货值3万余元,随后该案被移交公安机关。同年7月,江某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该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市人民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江某某在缓刑期内因生产销售假冒“大白兔”奶糖的不法行为,再次被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查获。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温岭市人民法院认定江某某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因其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依法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依据《关于建立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纪要》,温岭市人民法院认为江某某存在严重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建议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此,温岭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依法将当事人江某某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后,江某某将在审查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委托承担政府采购项目、工程招投标时“受限”,并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与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实施联合惩戒,还可以把相关信息推送给相关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平台型企业等,实施社会共治,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起到极大的震慑效果。

    下一阶段,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化与法院、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构筑线索共享、疑难共释、会商共议、对接共治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

    责任编辑:吴运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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