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助推乡村全面振兴,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实施五大专项行动,一是实施金融保障粮食安全专项行动。强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支持,加大高标准农田和设施农业建设金融支持,深化种业振兴和农业科技金融服务。拓展粮食生产、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金融服务场景,满足农业生产主体和农资企业多元化金融需求,促进粮食产能提升,助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二是实施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效专项行动。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重点地区和脱贫人口的金融支持力度,扎实做好定点帮扶工作。继续落实对重点帮扶县的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优化金融联农带农举措,引导农村企业、帮扶车间吸纳更多就业,促进低收入人口持续增收。
三是实施金融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专项行动。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助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支持农民增收致富。综合运用信贷、债券、股权、租赁等多种融资渠道,助力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建设。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化融资模式,支持地方发展特色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打造乡土特色品牌。
四是实施金融支持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金融支持,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金融保障。支持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加强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健全乡村振兴领域数字一体化平台,整合涉农信息,支持数字乡村建设。
五是实施金融赋能乡村治理专项行动。金融赋能乡村文明善治,支持数字乡村建设,强化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领域数字一体化平台,实现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农业生产经营、农村社会管理等涉农信息整合,集成支付业务、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功能,打造金融“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应用场景。鼓励金融机构为县乡(镇)政府、村两委及各类涉农主体,提供数字化管理工具,赋能乡村治理。
《通知》强调,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激励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专项金融债券,支持涉农企业发行融资工具,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资金投入。加强产业、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畅通政银企融资对接服务链条。各金融机构要持续优化服务机制,实现资源向县域倾斜,更好满足各类涉农主体多元化金融需求。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加强与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及时总结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做法成效,强化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估,推动五大行动落实落细,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与水平,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责任编辑:吴运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