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公安厅对外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十大食品犯罪案例。十大案例中,涉及食品和保健食品非法使用有毒有害添加剂4起,涉及假酒2起,其余涉及饮用水、食用油、猪肉、兽药等。去年至今,浙江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食品刑事案件1100起,共3069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破获部督案件51起,省督案件95起,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假冒贵州茅台酒为涉案金额最高的案例,总涉案金额达6600余万元。自201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聂某某团伙在贵州贵阳、遵义等地用60元/斤左右价格的基酒灌装成假冒贵州茅台酒,通过犯罪嫌疑人姜某某等在浙江、贵州等多个省市以600—800元/瓶的价格进行批发销售,当地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捣毁生产、销售窝点9个,现场查获假冒贵州茅台酒2400余瓶。目前,该案已逮捕17人。
另一起假酒案发生在浙江台州仙居,以李某某、赵某、钟某某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在山东荷泽、福建泉州等地组织他人用香精、色素、矿泉水、酒精等原料勾兑、灌装成假冒轩尼诗、人头马、芝华士、威士忌XO等10种品牌伪劣洋酒,并通过微信等方式销售到福建、浙江等多个省市,初步估计涉案金额1500余万元。
减肥胶囊是不法分子牟利的“重灾区”。本次公布的案例中有两起涉及违禁成分添加。丽水市公安局侦破了广东练某某犯罪团伙通过网络联系,委托四川、湖北吴某某犯罪团伙代工生产添加西布曲明、呋塞米等违禁成分的减肥胶囊半成品,再包装成自有品牌减肥胶囊成品,通过其设立在广州的公司,以区域、层级代理方式进行销售。查获减肥胶囊成品及半成品48万余粒,总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侦破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犯罪嫌疑人在其销售的果糖中非法添加了他达拉非类成分,通过淘宝等网络平台,销往浙江等20余个省市,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
馒头和豆芽作为常见的食品,也被案例中的犯罪嫌疑人“盯上”。在湖州安吉,犯罪嫌疑人张某、董某某等人在安吉县各自经营早餐店期间,明知馒头中不得添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情况下,为节省生产成本,仍长期违法添加并销售。
衢州龙游犯罪嫌疑人吴某在龙游多地设立加工点,雇人添加国家禁用的“AB粉”“无根水”(主要成份为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等生产豆芽。龙游警方于今年1月侦破此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捣毁加工窝点7个。令人吃惊的是,这起“豆芽案”的涉案金额竟也高达数百万元。
温州瑞安公安侦破的猪瘟肉案件,季某伙同他人联系河北、山东等省的养殖户,购入携带非洲猪瘟病毒的猪肉,在逃避边检、落地检后,运至瑞安等地销售,总金额200余万元,温州公安现场查获携带有非洲猪瘟病毒猪肉近7吨。
犯罪嫌疑人李某伙同他人在杭州拱墅区一饮用水配送中心,在极差的卫生条件下,将低档桶装水灌装至假冒农夫山泉、娃哈哈品牌空桶内对外销售。经检测,假冒桶装水铜绿假单胞菌、亚硝酸盐等指标不合格。该案杭州公安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捣毁制假窝点3个,查获涉案桶装水2000余桶。
台州天台县犯罪嫌疑人邱某某伙同他人在其先后经营的3家火锅店内,将顾客吃剩下的火锅汤料,提炼“口水油”后重新使用上餐桌,总计提炼“口水油”2500余斤。该案8名涉案嫌疑人被抓,已移送起诉6人。
浙江公安机关为提升食品违法犯罪打击效能,先后会同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整治、农资打假、保健品乱象整治等专项行动。目前,浙江省已对13起涉食品案件发起全国集群协查,通过线索核查共破获各类食品犯罪案件50余起。此外,浙江省公安厅与阿里巴巴集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合力打击食品违法犯罪。
责任编辑:吴运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