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临近, 粽子大量上市。6月4日,益阳市资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端午节粽子食品安全时发现,辖区某学校食堂购进的1000只端午粽子,产品包装上无任何食品标识标签,从包装上无法获悉这些粽子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 标签应标明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有关内容。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了这些无标签粽子并立案深入调查其来源。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粽子时, 一定要查看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是否齐全,如生产厂家、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或配料表等内容,不要购买“三无”或过期产品,发现问题产品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吴运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