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了特殊食品经营示范单位培训会。会议通报了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中常见问题,对示范单位创建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一是规范专区专柜,即特殊食品设立单独销售区域,设置提示牌;二是规范警示用语,即保健食品销售单位要设置消费警示语“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三是规范地面标志,即特殊食品销售区域设置地标线,与其他销售区域明显区分;四是规范制度建设,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五是规范宣传用语,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法违规进行宣传;六是规范追溯标准,即明确了追溯环节应查验和保存凭证的数量、种类、内容等。
会议强调,各创建单位作为行业的头部企业,要自我加压、主动作为,切实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模范带头遵守法律法规要求,踊跃投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各市场监管部门要复制“示范+培训”模式,迅速开展本辖区创建工作,要寓监管于服务,加强对创建单位的指导,对出现的问题反复抓、抓反复,提升经营者守法意识和管理水平,带动特殊食品销售行业规范化发展。
责任编辑:吴运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