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在贵州省安顺市召开“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食品非法添加、食用农产品安全等领域集中办案推进会。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副厅长邱景辉出席并讲话。
“今年1月至8月,全国检察机关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639件,比去年同期增长8.3%。各地聚焦食品非法添加及食用农产品安全领域积极履职,共受理相关线索4092件,立案2530件,占整个监督活动立案总数的13.34%。实现办案规模整体保持稳中有增,办案数量和质效双重提升。”邱景辉指出,今年1月,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在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冬季行动”的基础上,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全国检察机关围绕“食品非法添加、食用农产品安全”等领域积极行动,结合地方实际和本地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公益诉讼监督工作,办理了一批高质效的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彰显了检察机关在推动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坚定决心与有力担当。
邱景辉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精神,在聚焦高质效办案和监督中提升专项活动效果。准确理解和深刻把握高质效办案内涵和“三个管理”实践要旨,在保持必要办案规模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攻坚深层次违法问题,多办触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硬骨头”案件。进一步强化高质效办案理念,围绕突出问题精准选取监督点,坚持以“诉”的确认实现司法价值引领,将“可诉性”和“三个善于”要求落地落实。行政公益诉讼要注重提升检察建议规范性和精准性,确保与诉讼请求相衔接,对检察建议发出后没有得到及时整改的案件,要敢于通过“诉”的确认维护公共利益。民事公益诉讼要严格依法规范调查取证,确保调查程序合法、证据合法,精准提出诉讼请求,实现公益保护和震慑预防双重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四个一”工作目标,及时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全面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质效,解决好人民群众操心、烦心、揪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
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应邀参会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会上,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海南、四川、贵州等10个省级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贵州省安顺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作经验交流发言。北京市丰台区、河北省保定市、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四川省、河北省安国市、安徽省亳州市、江西省樟树市、河南省禹州市、山西省等9个省、市、县检察院代表作交流发言。
责任编辑:吴运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