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储存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严格入库管理,卸油前查验。在接收前,承储企业和承运方需同时在场对有关资质许可、运输容器、专用标识(“食用油专用”或“食品专用”字样)、食用植物油铅封(含电子铅封)等进行检查,确认铅封号和铅封完好;查验运油车(船)随行文件,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承储企业发现运输工具、容器等存疑的,应当拒绝接收,并将情况报告相关部门,做好记录。
在库管理包含油罐区管理、油罐管理、数量管理、质量管理、储藏管理、人员管理六项内容。油罐区需符合设计规范,与办公区、生活区隔离,区内活动和物品不影响安全。油罐要统一编号,制作货位卡,配齐设施,定期检查地坪、罐壁等,新装油的油罐增加检查频次。数量管理需定期查液位防互串,确认阀门状态,处理异常波动。质量管理通过整罐取样检测建立档案,雨(雪)前后中检查防进水,监测温度,定期检验,有条件的采用保障技术。储藏管理禁止混存不同种类油,补罐前核对信息。人员管理要求相关人员具备专业技能并定期培训。在库管理覆盖了储存环境、设备状态、油的数量质量、人员能力等多方面,通过持续的检查、维护和规范操作,确保食用植物油在储存期间的安全与品质稳定。
出库管理涉及出库质量检验、出库前准备、出库前查验、铅封并留样、出油作业管理、出库记录管理六个步骤。出库质量检验需按规定标准进行并出具报告。出库前准备要检查输油系统和设备,确保呼吸阀等完好防罐体吸憋,查看地基情况。出库前查验与承运方共同核查资质、标识等,检查容器卫生后签字装油。装油后对运输容器铅封,发货油留样封存。出油作业用专用管道,保持通气孔畅通,跟踪液位,冬季缓慢加热凝固油脂,作业后清理设施。出库记录管理需记录信息并按规定保存。出库管理从质量再次核验到运输环节的管控,确保食用植物油在离开储备环节时仍符合标准,同时通过铅封和留样保障可追溯性,形成完整的出库闭环。
通知指出,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把加强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储存管理摆上重要日程,压实企业承储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行政执法;要严格落实承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责任,强化薄弱环节风险管控,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承储企业要建立健全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储存管理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技术应用,提升科学储油水平,确保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入库、在库、出库等关键环节管控到位。
责任编辑:吴运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