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武汉市民向中国食品报社反映,武汉阿楚食品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管理、销售其产品“绝味鸭脖”过程之中,存在部分员工未经过体检办理健康证就直接上岗、部分预包装食品未注明食品添加剂成分等问题。
就此,在今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中国食品报》记者以招工的名义进入武汉阿楚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暗访。在应聘阶段,记者未经体检、也未办理健康证就被直接分配到酱卤车间做普工。
在车间,该企业负责添加亚硝酸盐的员工向记者介绍:单位规定40斤肉要加8克亚硝酸盐(即每公斤加0.4克亚硝酸盐),装亚硝酸盐的小塑料袋上写着8的是8克,写着4的是4克。记者看到,装有亚硝酸钠的小塑料袋上写着黑体8和4的字样。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所长李亚京向记者介绍,北京的餐馆不允许使用亚硝酸盐这种食品添加剂,原因是过量使用会导致中毒甚至死亡。所以北京市政府从2000年开始就明令禁止在餐馆中使用亚硝酸盐。工厂中可以使用亚硝酸盐作为香肠、火腿等肉制品的护色剂和防腐剂,最大使用量为0.15克/公斤。
GB 2760-2014《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明确规定,亚硝酸钠、亚硝酸钾的功能是护色剂、防腐剂,亚硝酸钠是可以作为防腐剂添加到食品中的,但只能用在肉类食品中,且添加的限量有明确的要求。
亚硝酸钠可以添加的食品以及添加的限量见下图
显然,武汉阿楚食品有限公司使用亚硝酸盐的计量已超国家标准。
在武汉火车站,记者购买预包装绝味鸭脖时,发现有的产品(黑鸭风味)配料表未标注食品添加剂成份。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标签应当标明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5月15日上午,《中国食品报》记者来到了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管局,把武汉阿楚食品有限公司存在的情况向该局副局长郑和平、食品生产科李科长、执法大队刘副大队长进行了介绍。5月15日下午,在郑和平的陪同下,记者来到武汉阿楚食品有限公司,就上述问题对企业负责人(该负责人拒绝提供名字)进行采访,但该负责人拒绝接受采访。
据悉,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休闲食品连锁经营的专业性公司,武汉阿楚食品有限公司是其全资子公司。虽然企业负责人拒绝接受记者采访,但对此事件,本报将持续关注并追踪报道。
责任编辑:吴运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