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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21-07-19 09:01 来源:中国食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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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6月30日24时,随着全国企业年报公示系统的关闭,2020年度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宣告结束,山东省海阳市应公示企业12291户,已公示11888户,年报率为96.72%。对7月10日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1254户企业依照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将上述列异的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补报企业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痕迹也将伴随“终身”。

    据了解,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前,各部门信用联合惩戒力度不断加强,企业的“经营异常名录”等不良状态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中向全社会公示,而该平台也已成为政府部门、媒体、银行、商业客户、中介机构等社会各界免费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的重要渠道,失信企业将在今后的日常经营活动中,融资贷款、招投标、国有土地受转让等经营行为将受到限制。

    另外,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依然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责任编辑:吴运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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