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来临之际,为确保各族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检查行动,守好岁末年初“安全线”。
此次专项检查,该局围绕织密药品安全“防护网”为重点,对辖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采购渠道是否合法,票据、供货方资质是否合法齐全,是否经营使用过期药品,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药品储存环境是否符合要求等行为进行检查,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导向,不断提升监管和服务能力,压实主体责任,规范药品经营秩序,进一步强化药械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把好药品安全质量关,全力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同时,该局采取室所联动,随机抽查、明查暗访、回头复查等方式,执法人员以村卫生室、药店和诊所等为重点单位,全面排查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重点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购销渠道、储存条件、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对是否存在假劣药品、无合格证明文件或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等问题逐项排查。针对购销医保回流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挂靠走票出租出借证照等重点问题,在农村地区、个体诊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对设置“账外账”“库外库”等违法违规经营销售行为重点检查。期间,深入辖区1家药品批发企业和3家二级医疗机构,指导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明确内部举报流程、奖励额度与发放方式,张贴在办公场所显着位置,确保员工举报渠道畅通且奖励具有吸引力,时刻提醒员工关注药械质量安全隐患并积极举报,共同发力,共筑药械安全防线。
截至目前,该局已对辖区内3家医疗机构、17家村级卫生室和124家药店进行全覆盖检查,共发现23个不符合项,已全部整改到位。
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隋新义说“通过此次检查增强了药械企业的质量安全防范意识,为辖区百姓营造了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下一步,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力度,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压紧压实药械企业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将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营造安全用药用械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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