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农贸市场和肉店出现类似正白光隐形红的“粉红生鲜灯”,貌似合规,实则具有“美颜”效果,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消费者利益,也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影响食用农产品消费市场健康发展。为保障农村市场公平交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4月2日至4日,宁夏银川市丰登镇市场监管所开展了食用农产品“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以“防”为先,推动守法意识入心入脑。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印发的《全区食用农产品“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监管人员向农贸市场、超市和肉店等重点场所经营者普及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现场为经营者如何正确选择合适光源答疑解惑,明确违法行为后果,并张贴了《关于持续深化“生鲜灯”整治工作的提醒告诫书》,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截至目前,共向经营户张贴提醒告诫书28份,现场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60余份。
以“查”为要,推动隐患排查见行见效。以丰登镇农贸市场、和平超市等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为重点,结合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处理,对从事蔬菜、水果、肉类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进行全面排查,做到边排查边宣传、边宣传边指导、边指导边整改,全面摸清辖区“生鲜灯”使用和治理“底数”,确保实现“动态清零”。截至目前,共排查1个农贸市场、3家超市、25家经营户,引导经营户更换不符合要求的生鲜灯32个、灯带6条,确保消费者所见即所得。
以“纠”为令,推动整改效果走深走实。坚持严格执法和包容审慎相结合,针对市局领导督察中指出的薄弱环节,坚持“事不过夜、即查即改”,督促经营者立即停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灯带;针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个体散户和临时摊贩,按照“警示为主,拒不改正再处罚”的原则规范经营行为,做到执法监督有“温度”。同时,压紧压实市场开办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其定期进行巡查,防止“雨打地皮湿”和“雨后返潮”的问题发生,做到协同监管有“力度”。
下一步,丰登镇市场监管所将持续开展“回头看”工作,严厉打击在正常灯具上加套红色塑料袋、使用大面积有色围挡或背景板干扰消费者感官认识和使用可变可控光源调节颜色应付监管等“擦边”行为,还原生鲜农产品“本色”,守护广大群众“菜篮子”安全。
责任编辑:吴运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