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湖北省选聘网约配送员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员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通过规范网约配送员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员选聘管理工作,织密我省外卖食品安全监督网络。
此次选聘面向省内网约配送员,遵循“公开选聘、规范管理、高效处置、激励保障”原则,要求应聘者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关心食品安全、热心社会监督等。党员、高中以上学历、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或有社会影响力者优先聘用。
受聘的食品安全监督员需协助宣传食品安全法规与知识,向监管部门或平台反映风险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反馈公众对监管工作的意见等,并享有查阅监管文件、参加培训及获奖励表彰等权利。监督员也要履行相关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反映问题及时、准确、客观、公正,不得利用身份谋求私利、泄露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不得擅自发布相关信息或干扰商家正常经营等。
食品安全监督员履职过程中发现的线索,可通过“随手报”系统、微信、联络点等多渠道反馈,接收单位需登记保密,并根据情节轻重实行“商户自改、平台督改、监管整改”三级处置机制。监管部门接到线索后应限时调查处理,结果反馈或公示,查证属实的还将纳入商家信用档案。
监管部门、平台及行业协会通过培训和在线学习,提升监督员发现问题的能力,并实施多元化的激励机制,对举报违法行为、表现突出的监督员给予物质奖励、授予荣誉称号、积分管理、流量倾斜等激励措施,同时积极推动监督员纳入地方评先评优体系。
此次创新举措充分发挥了网约配送员一线优势,将助力构建多元共治的食品安全格局。目前,各地正积极参照《指引》推进相关工作,让创新举措尽快落地见效,守护群众“舌尖安全”。
责任编辑:吴运竑